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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双峰公安在“男子杀害女同学母子案”中被判违法

2026-01-23 19:12 来源:天缘知识 点击:

湖南双峰公安在“男子杀害女同学母子案”中被判违法

10月27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当事人家属处获悉,一起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男子持刀潜入女同学家中砍伤3人未被处罚,7个月后开车撞死女同学母子”一案有了重要进展。今年7月,凶手周某已被执行死刑;死者家属起诉湖南省双峰县公安局一案一审也于近日宣判。

涟源市法院一审确认,双峰县公安局部分未依法及时履行法定行政职责的行为违法,判决双峰县公安局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82万元。对于这一判决,死者家属表示不服,已提起上诉。

一、案情回顾

这起案件发生在2019年11月,当时周某开车在双峰县花门镇花门村花阳村民组撞倒正在骑自行车的彭某(化名)和其子彭某某(化名),导致彭某当场死亡,彭某某受伤。在撞人后,周某逃离现场。

在案件侦查阶段,周某供述称其与彭女士系中学同学,双方不存在感情纠纷和经济纠纷。然而,2018年开始,他就想过要杀死彭女士,并曾在网上搜索过枪支、毒药等。在周某被捕后,经过鉴定,确认周某案发时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2021年3月4日,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周某犯故意杀人罪、非法制造枪支罪,向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1年4月9日、5月25日,娄底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二、执行死刑与一审判决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认定周某犯故意杀人罪和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死刑。在判决后,周某未提起上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也依法核准了这一死刑判决。今年7月,周某被执行死刑。

与此同时,死者家属对双峰县公安局的处置决定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双峰县公安局未依法及时履行法定职责,导致彭某的死亡以及彭某某的受伤。因此,他们向涟源市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三、涟源市法院一审判决

近日,涟源市法院对这起行政诉讼案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确认双峰县公安局部分未依法及时履行法定行政职责的行为违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未依法进行现场勘查:在事故发生后,双峰县公安局未及时进行现场勘查,导致重要证据未能收集。未依法进行调查询问:在事故发生后,双峰县公安局未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导致重要线索未能获取。未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在事故发生后,双峰县公安局未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导致犯罪嫌疑人周某得以逃离现场。

法院认为,由于双峰县公安局的上述行为违法,导致彭某的死亡以及彭某某的受伤,因此判决双峰县公安局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共计82万元。

四、死者家属的上诉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死者家属表示不服。他们认为双峰县公安局的处置不当导致彭某的死亡以及彭某某的受伤是事实确凿的,而且赔偿金额也远低于他们的预期。因此,他们已经提起上诉,希望通过二审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五、案件影响与启示

这起案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不仅因为凶手的残忍行为,还因为死者家属对双峰县公安局的质疑和维权行动。这起案件提醒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及时履行职责,不能有任何疏漏和拖延。同时,对于因公职行为造成的损失和伤害,相关责任部门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